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今年以来,峄城区司法局吴林司法所立足职能,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全面提高农村普法实效,提升农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一是打造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先后建成乱沟居法治文化广场、王屯居法治文化大院、大桥居法治文化市场、大埝居普法一条街、涝滩居法治文化长廊等一批便捷民众、功能多样、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辖区36 个居均有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村(居)民法治学校,实现了基层法治宣传阵地的全覆盖。同时积极完善普法阵地建设,在群众集聚区域,利用花坛、宣传栏等设施,通过增设法治宣传图牌、标语等设施,宣传婚姻家庭、劳动就业、交通、安全生产、人民调解、社会保障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居民在休闲娱乐之余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潜移默化地将法治理念传播给受众群体,进而提升群众的法律素养。
二是培养农村法治宣传队伍。组建一支由具有法律大专学历的居干部、36名司法行政工作室主任和居法律“明白人”组成的法治宣传队伍,吴林司法所定期组织培训,开展活动,把普法队伍学法积极性调动起来,以居干部和司法行政协理员带头学法为引领,带动学法中心户,然后再由学法中心户培训法律“明白人”,层层学法,把法治观念植入每一位队员心中。同时,为丰富队伍的法律知识,提高队伍法制素养,每月25日对法治宣传队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以过硬的法律功底在普法的舞台上,为百姓提供优质的法律“大餐”。
三是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宣传。认真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多发性、规律性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及到土地承包、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等问题,着重宣传《民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做到针对性普法;利用集会、夏日纳凉等重要节点机会,深入居民广场等人口密集地段播放法治宣传微视频、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
四是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基层干部法治培训,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的能力。依法组织村民开展自治,建立健全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自治中的作用。切实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村民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吴林司法所:徐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