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公职老赖”治标更需治本

2018-08-20 13:32:52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福建省南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游启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占用公房的问题。游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月20日 人民网)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公权力部门和公职人员逃避债务、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长期占用公家资源、贪小便宜等事例时常见诸媒体,公权力部门和公职人员成“老赖”,既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也给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不断被曝光的“公职老赖”,一方面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绩,党内决不姑息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老赖”破坏了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公职人员成“老赖”,影响更为恶劣。公职人员成为“老赖”,并非个人问题。公职人员不仅仅是政府的工作者,更是人民的服务者,代表了政府的形象。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很多时候来源于身边的党员以及公职人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整个干部队伍形象,公职人员成为“老赖”,影响了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这样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治理。另一方面,“公职老赖”折射了这一部分人的心理,大错误不犯,小便宜要贪。总认为“老赖”行为是打打“擦边球”,无伤大雅,无人过问就长期赖下去,有人过问也不是大错,顶多给个处分,与经济利益相比,还是值得“冒险”的。

  单位两次发出退房通知书,游启华态度蛮横,拒绝清退。直至纪委出面。“公职老赖”从表面上看是贪小便宜,究其根源是“特权思想”“官僚主义”作祟,游启华对自己行为的认知让我们看到全面从严治党要完成从‘外化于行’到‘内化于心’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革除体制积弊,做好长期艰巨的深化探索。在强化法纪问责处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抓好根源,切掉“思想毒瘤”,才能标本兼治。(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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