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忽视安全生产无异于自毁前程

2018-08-20 13:35:29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近日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施行。根据《实施细则》,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相关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来源:新华网四川频道 2018年8月19日)

  继2018年4月8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开始实施以来,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其中,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因生产安全事故被追责,党政领导干部晋升将受影响,这是《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一大亮点,意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层层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是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企业成败的大事。如何落实落细各级党政领导抓安全生产的责任,《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强有力的责任担当措施。

  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讲,考核评优、晋升重用等问题,显然是一个事关个人前途命运的关键,把考核评优、晋升重用与抓安全生产工作挂钩,谁忽视安全生产工作,谁就是在拿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开玩笑!

  以法律的名义明确因生产安全事故被追责,党政领导干部晋升将受影响,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有利于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黄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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