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T398 列车济宁段,一女子购买无座车票后强占女孩座位,女孩找来乘务人员协调。乘务员前来协调、劝说无果,买了有座票的女孩在车厢里站了两个小时。(8月24 日 搜狐网)
随着乘车“实名制”的推行,对号入座,已成为了众多人文明出行的常识;可近期在高铁、快铁上,“霸座男”、“霸座女”相继粉墨登场,上演了幕幕不文明的闹剧,着实有点煞风景,令社会公众颇感不舒服。
凭车票上车,在付钱买票的过程中,不仅取得了乘坐资格,同时也意味着“购票者”认同了其座位安排;对此,有网友称,车票合同也;既已认同安排,那么上车后就该遵守“合约”,按“车票”标注的座位,对号入座。
列车本是公共交通工具,每个合法公民均有权购票上车;选择乘坐列车出行,虽说是购票上车,但也应当遵守相应规则,自觉“对号入座”,共同用行动呵护列车上的良好秩序,让出行始终洋溢着文明与进步的时代气息。
面对这些“霸座”,乘客自身难免力不从心,需要列车方面前来主持公道,执行“合同”,维护列车上的正常秩序;虽说乘务员积极前来劝说、协调,其结果却是无功而返;正义力量的软弱,无形助长着“霸座”野蛮生长。
随意“霸占他人座位”,看似小事,也不具有多大的社会危害性,却彰显着不文明味道,更是一种违规举动;它不仅侵犯了“原座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列车正常秩序,也违背了按“合同”办事的契约精神;列车方面理当亮出实招、硬招,理直气壮进行整治。
其一、运用经济杠杆调节,让“霸座者”理不直、气难壮。面对“霸座怪象”虽说是众口一词,对其口诛笔伐,但冷静思之,不是完全毫无道理,大家花了一样多的钱,为何待遇却不同?我站你坐,你心安理得靠窗观风景,我却不能。
既然列车上座位含金量不一样,那么其价格就应当有所差异,再者明明只能站着,却要付出与坐者一样的钱,显然不公平;因此铁路方宜从实际出发,适当拉开“车票价格”,待遇不同,付出也不一样;如此这般,“霸座者”自然也就难在“强词夺理”,列车方也能理直气壮了。
其二、列车方只所以对“霸座怪象”妥协,并声称无权强制,也许包含着“理亏”因素,也许对相关规定缺乏了解;其实,国家对此类行为,早有明确规定,已定性为了违法行为,乘警有权强制执行。
为此,列车方要加强对其工作人员培训,讯速补上认知上的短板;在乘务员劝说、协调无果的情况下,乘警理当及时登场,让法律亮剑;同时,还需推出硬招,强化对此怪象惩诫力度,效仿“民航”将类似“霸座怪象”等列入不文明“黑名单”之中,拒绝其再次乘座,让不文明行为付出应有代价。
解铃还需系铃人,整治“霸座”怪象,铁路方面责无旁贷,理当冷静思之,依法依规亮出实招、硬招,将此类不文明现象稳步铲除,让旅客出行的天空更晴朗。(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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