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工作,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实现村(社)法律顾问全覆盖,沂水县高桥镇落按照“三个一”要求,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养。
一是打造一支专业队伍。倡导和推动行政村(社区)与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双向选择,用市场机制激励村(社)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村(社)法律顾问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凝聚起一支专业过硬、工作负责的村(社)法律顾问队伍。
二是制定一套工作规程。为保障全镇20个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出台一整套规程,从人员聘用、工作内容、考核奖惩等方面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予以规范;通过确立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交流制度、回访检查制度等制度,构建起村(社)法律顾问的日常运作体系,为具体工作落实提供标准和保障。
三是落实一套监督体系。实行村(社)法律顾问双层监督,以县司法局监督为主、高桥司法所监督为补充,通过不定期的电话抽查与定期的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尽责的村(社)法律顾问给与警告批评,对做出成绩的予以表彰;同时积极组织业务交流,推广优秀经验,为村(社区)法律顾问提高业务水平搭建平台、创造机会、提供条件。有力地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让法律顾问成为乡村振兴的好帮手。
张德华 武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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