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人民法院报2018-08-30)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三年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有了一系列重大的创新成果,亟待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修订后的《条例》,刷新了纪律“高压线”,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修订后的《条例》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和要求,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去除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纪法分开;把政治纪律细化、具体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这既是党的纪律建设的一次重大提升,也是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
增强纪律的刚性,提升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修订后的《条例》更加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深刻剖析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党员干部贪污腐败、“四风”等一系列问题,面向新形势,对纪律提出更高更严要求。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拧紧思想总开关,需要党的纪律来体现和保障。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一丝一毫不可放松,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不做“两面人”,不走过场,真正做到“诚于内”“形于外”。要以纪律条例为“护身符”,补钙壮骨,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禁微则易,禁末则难。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监督执纪问责为利器,强化纪律执行和约束。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严以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不逾越纪律底线、不触碰规矩红线、不踩踏法律雷区。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自以为手握权力,在小事面前论感情,总想着搞权力寻租,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自毁前程,悔之晚矣。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斗争前面,让铁纪发力,锻造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队伍。新修订的《条例》即将实施,对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对维系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深远影响。新《条例》必将让党的肌体更健康,党的凝聚力更强大,赢得党心民心。(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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