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法院对陈新昌等人涉黑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陈新昌等8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部分绍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此次宣判。(澎湃新闻,9月6日)
事件中涉及到的8人其中6人为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竟当了十余年黑社会头目,这样的消息一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让广大人民群众又作何感想。农村基层干部官虽然不大,但是他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一名党员干部的形象,代表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威信,影响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可是,在我们的现实工作和生活中,总有那么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党性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利己主义至上,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的私利,以为干点“小偷小摸”违法违纪的事情“天高皇帝远”查不到。殊不知,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人在做,天在看,“徇私枉法、欺下瞒上”总是兜不住的,总有一天会泄露,这样的干部不仅触犯了法律,也辜负了组织的重托,辜负了人民的期望。
村干部在社会中的作用“不可小觑”,他们与广大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每一项国家方针政策的传达和贯彻落实,每一笔惠农资金的发放都需要村干部履好职才能落实到群众手中。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看干部什么?一是政治素质,是否恪守信念对党忠诚,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现象,只有政治坚定,思想上和行动上才不会犯糊涂,农村的社会治理才会风清气正;二是业务能力,竞选、当选村干部首先想的就是为民造福,为农村的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身为村干部在干事创业上一定要“走前头、做表率”,带领乡亲走上致富路。
可见,村干部当黑社会头目,不是个人的事,而是关系到社会稳定、乡村振兴、政治生态等方面面面,一旦有村干部违法违纪的事情发生,组织、纪检等相关部门决不能姑息,以绝后患。
作者: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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