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劣药小常识

2018-09-12 09:09:49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1.什么是假药,什么情况下按假药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什么是劣药,什么情况系按劣药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9条,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3.怎样识别假劣药品,避免上当受骗?

购买瓶装、盒装药品时,要看标签印刷是否正规、项目是否齐全。国家规定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注册商标、批准文号、药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企业。其中商标及批准文号尤为重要。若没有或印刷得不规范,即可视为假药。无论针、片、丸、粉和水、酊剂以及药材,凡见有发霉、潮解、结块或异味;片剂色泽不一致,即可视为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也可视为劣药。

 

游医和地摊药贩等为了赚钱,大都使用"赠送""试用"或"无效退款"等骗术销售假药;街头墙上张贴的小广告,大肆吹嘘"祖传秘方"、"包治百病"的药,基本上都是假药。

4、如何识别药品广告?

根据规定,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因此,马路上散发的和街头墙角张贴的广告多为非法的,未经审查,不能轻信。

同时,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因此对于含有"根治""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词语、 "国家级新药""最高科学"等违反科学规律的,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等内容、含有治愈率、有效率等内容以及利用专家名义等作广告的,您就得小心谨慎了。

此外,您还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数据查询"的"药品广告"栏目查询,还可以查看"违法广告公告"专栏查询违法广告。

5、发现假药劣药怎么办?

 

除了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外,还应当固定证据,保留线索,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或向公安、检察院举报,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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