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不断深入,广大老年人的法治需求日益增长,近年来,山亭区司法局把老年人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努力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为老年人幸福美好生活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支撑。
一是当好“宣传员”,为老年人提供坚实“法治社会支撑”。为老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区司法局认真梳理了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结合“三八妇女节”、“重阳节”等节假日,利用农村庙会、逢集、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到老年人活动聚集的社区、广场等地,有针对性开展老年人法治讲座,内容涵盖老年人的婚姻、赡养与抚养、财产继承、信息和集资诈骗、电话诈骗、养生药物器械诈骗等方面内容,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到目前,累计开展涉及老年人法律宣传活动29场次,营造全社会共同敬老爱老助老的法治社会氛围。
二是当好“服务员”,为老年人提供坚实“法律服务支撑”。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区司法局积极构建老年人维权网络,在民政、劳动、团委、工会、残联、妇联、老龄委等重点部门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全面了解辖区内老年人的援助需求。在区乡两级聘请老年维权法律顾问,切实为需要援助的老年人提供妥善的服务。遇到重大或复杂问题,法律援助中心与老龄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联系,主动与相关部门一起协商、联合办理,形成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合力。
三是当好“保卫员”,为老年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支撑”。为有效解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区司法局积极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渠道,在区法律服务中心为老年人开通法律维权“绿色通道”,对待老年人的咨询、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老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做到指定专人负责、简化办事程序、快速办理。同时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发挥了基层一线优势,针对涉及老年人家庭矛盾纠纷、赡养纠纷、财产纠纷的案件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到目前依法调解涉及老年人的家庭纠纷和赡养案件47件,切实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讯员:王强 刘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