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工作日中午带头聚餐饮酒是“大错特错”

2018-10-18 20:25:47 来源:科普网 编辑:风云

  近日,在水利部召开的直属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海河水利委员会下属引滦工程管理局发生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日中午聚餐饮酒的典型案例,引起党员干部深思:工作日、聚餐饮酒、酒后驾驶、与交警冲突、动用公车在事故现场接人……为何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五年后,仍然有这样的事件发生?(中国纪检监察报,10月18日)

  尽管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的强调:禁止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但总有那么一部分人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上班时间不守规矩,有的以公务名义聚众饮酒,有的以红白喜事名义召集同事或下属聚餐,有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私人宴请……,不管是以什么名义聚餐饮酒,只要是工作时间,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触犯了中央八项规定,对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事件中多名干部工作日中午不仅聚餐饮酒,还“心存侥幸”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时,不配合产生肢体冲突,酒后闹事的党员干部在社会上会造成恶劣影响,纪检部门给与相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是“理所应当”的。

  副局长不只是一名普通的国家公务人员,还是一名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不仅在业务上要过得硬,在政治素质和作风建设上也要起带头作用,其一言一行、举手投足,广大群众和下属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笔者认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摒除“特权思想”,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领导干部在一时一事上都应该严于修身、严于律己,稍微不慎,就可能带坏了党风,带坏了政风,带坏了社会风气,甚至使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见,副局长工作日中午带头聚餐饮酒是“大错特错”。

  作者: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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