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这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改革进入深水时期,市场经济环境下,央企改革关乎国之前途、命运;关乎民族振兴、希望;关乎社会稳定、兴衰;关乎人民福祉、安康。近年来,党中央在央企的改革中通过试点不断完善央企的管理,落实开放政策。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央企的市场化不完善,制度激励机制的缺位,管理监督不到位等一些改革必然经历的问题,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认为,央企人员财大气粗,社会竞争力强,但是多次的社会竞争中,央企屡屡败北,这是典型的激励机制不到位所致;央企在雄厚的资金下,优越性十足,缺位的监督机制下,屡屡出现腐败与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等等。这样的问题,导致社会对于央企另眼相看,而身在其中央企人员,也是苦水满腹。这些看似是问题,实质是法治制度建设不到位,政企管理权限不清所致,不属于人民矛盾、社会问题。
今天,中办、国办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以10章66条,辅正了央企职位设置、任职条件、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与激励、管理监督、培养锻炼、退出,明确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覆盖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规定》涉及方方面面,既有管理,又有考核;既有激励,又有监督;既有惩处,又有容错机制。通过这一顶层设计,简政放权做到了有法可依,企业自主管理方向更加明确。《规定》在贯彻执行中不可避免会有一些问题和挑战,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正确对待,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和执行《规定》有关要求,从实际出发,把握时机,勇于担当,有所作为,持之以恒,为新时代谱写新华章。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我们坚决支持《规定》,我认为辅正“国之重器”必定能实现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肖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