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第二批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项目日前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 31日。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须为经过省级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发文公布的省级众创空间(不含厦门),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而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项目,补助标准为:新建每平方米100元、上限100万元,改扩建每平方米50元,上限5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及相关政策文件等可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fjkjt.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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