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滕州市姜屯镇中心小学借助“3.15”平台,对学生进行食品消费安全教育。学校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消费者权益保障知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理论基础;通过情景模仿,学生判断产品是否合格,食品是否安全,提高学生判断是非能力。活动的开展使学生知行合一,保护消费意识增强,远离“三无”食品。
通讯员:张敬 赵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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