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点》指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3月24日 人民网)
政务公开对于我们党我们国家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而是群众路线在新时期、新的法治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之一,是群众路线与时俱进的产物之一。2008年5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也已连续6年印发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和要点,由此说明了国家对政务公开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政府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的诚意和自信。
客观而言,近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在权力清单、财政预算等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事项方面的公开情况做的比较好,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与肯定。与此同时,当公众主动申请某项政府决策、公共事务进行政务公开的时候,申请公开的渠道进一步畅通,程序进一步规范,较好地满足了申请人特殊的信息需求。不容乐观的是,仍然有一些地方对信息公开筑起“水泥墙”,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政务信息公开;一些地方坚持“能不说就不说”,常常以“正在调查”、“仍在核实”、“领导不在”为由消极公开;还有一些地方“说半句、留半句”,甚至刻意隐瞒。如此导致政务公开工作出现停滞甚至“走回头路”等情况,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的期盼背道而驰。
历史经验表明,公开透明是现代政府的基本特征,是有利于而不是有碍于公共利益的实现,是促进而不是妨碍政府施政目标的实现,是凝聚各方力量协同治理而不是把政府与公众对立起来,是夯实而不是削弱执政基础。把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公开透明下,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和民众对权力的信任感。作为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基本途径,政务公开更是以其提高决策的透明度、提升公众的参与度、防止权力腐败和不当行使等诸多作用,备受社会各界期待。
人民政府权力源于人民,也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只有坚决落实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哲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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