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伦”与“法理”之间,何谓“司法公正”?

2017-03-30 14:42:59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辱母杀人案”事件持续发酵升级,11名催债人当着儿子的面用极端手段侮辱母亲,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甚至脱下裤子,手段卑劣。然而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儿子于欢情急之下摸出水果刀刺伤4人,其中一人不治身亡。而后,儿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于欢一审被判无期,舆论沸然,案件之所以会引发如此大争论,每个人都会把自己代入“于欢”的角色之中:公民个体在面对至亲遭遇欺凌侮辱时,该如何行动?案发时出警警察是否尽职尽责?司法部门的判决是否公正?如何判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人伦与法理的冲突,导致法院判决的公正性遭到网友的质疑,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的事实依据是断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无罪的基础,法律明文规定是量刑的依据。但本案一审判决显然与人们所秉持的基本伦常相违背,仅从法理层面,法官的判决或许是“依法”,但引发全社会哗然的判决,显然不是一个正当的判决。如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者的奋斗目标,更是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社会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司法机关也应顺应民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只有公开透明才能有效的促进司法公正。

司法如果缺乏了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人们关注“辱母杀人案”的判决结果,其实是对自身安全的必然联想,也是对司法公正的期盼,更是对社会公义的呼唤。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个道理是深刻的。

作者: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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