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黑名单” 对环保数据造假“零容忍

2017-04-06 15:18:11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企业环保数据造假已成为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大焦点。近日,环境保护部督察组对18个城市展开的空气质量专项督察发现,多地存在“散乱污”企业或企业群违法违规复产情况,还有一些企业在线监控数据造假。前几日,天津市凯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排放二氧化硫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38.85万元。3月14日,宜宾丰源盐化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行为被长宁县环境保护局处以100万元的顶格处罚,长宁县公安局还对涉案的一名责任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力度之大。不久前,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发布通报,河南省登封市丰实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涉嫌造假被查处。不过,企业环保数据造假并未就此刹住车,对于造假手段的“小聪明”,违法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史上最严”,新增“按日计罚”制度,极大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明确指出,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企业环保违法被处罚缺乏“痛感”。环保数据造假者花样翻新,给执法查处带来了不小的难度。违法成本低而侥幸获利成本高,是绝大多数违法企业在环保数据造假问题上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尽管已有顶格处罚的个案,但总体看来,环保数据造假的违法处罚相比获利而言,仍旧是“毛毛雨”。尽管有相关负责人被拘留,但多为违法行为的直接操作部门负责人,真正的违法指挥者很有可能躲在幕后,或者拿管理不严作为挡箭牌,执法的力度就此被打了折扣。更让一些环保人士担心的是,由于地方GDP政绩观作祟,顾忌属地管理制度的地方环保局很可能会在环保数据造假问题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维护地方所谓的经济增长稳定,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数据造假彻底抹杀了相关监控的意义,导致数据失真,进而影响环保治理决策的准确性。由于造假本来带有隐蔽性,查处起来十分不易,这在无形中又增加了环保执法的工作量。

整治造假全链条要建立“黑名单”。环保数据造假不但让环保治理决策失真,贻误环境治理时机,影响政府公信力。更令人担忧的是,违法者依靠逃避环保治理获利,不但在市场竞争中给守法者带来经营压力,而且长此以往致使污染日益恶化,最终影响的还是环境质量与公众的身心健康。对环保数据造假行为必须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未来环保治理将越来越依赖环保自动监控设施提供的数据,对环保数据造假行为仍须持续加大处罚力度不放松,对现场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加密频次,不打招呼,随时出击,使造假者措手不及。同时,还要将数据造假“全产业链”纳入处罚范围内。可以考虑将造假者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使其在产品销售、银行融资、优惠政策享受等诸多领域处处受限。对于企业环保数据造假的行为,还要提供便捷、切实反馈的渠道,鼓励排污企业周边居民举报,发动全民的力量,让违法者无处遁形。目前,对于污染源监测数据还缺乏必要的规范,容易让数据造假者钻空子。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杜绝数据造假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强化标准,明确处罚依据,让环保数据造假者无可辩驳。(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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