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宝马领扶贫款应追究其刑责

2017-04-15 11:04:00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审计部门对中央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西苑乡农户李评星家拥有一辆宝马牌汽车,却仍领取中央扶贫资金。接到审计部门移交的线索后,仙游县纪委对全县520户领取中央扶贫资金的村民进行了全方位复核,一些拥有商品房、汽车或为财政供养人员的虚假贫困户“浮出水面”。包括李评星在内的38户非贫困户被“摘帽”,并清退11.4万元涉案资金。(4月12日 新华网

这起扶贫系统窝案被查处后,仙游县纪委对违规领取补助款的非贫困户党员给予党纪处分10人;对负有责任的县村干部给予党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19人;对乡镇经办人员诫勉谈话7人,乡镇分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6人。一个巴掌拍不响,工作人员违规,对他们进行处理之后,对涉事的假贫困户们仅仅清退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开着宝马领扶贫款,这分明就是诈骗,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边开着宝马,一边要通过贫困户认定,就必然要隐瞒真相、编造虚假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38户清退11.4万元,平均一户就是3000元。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这些假贫困户已达到了立案标准。

3000元对开宝马的人来说是“锦上添花”,但对于贫困户来说就是“雪中送炭”,这可能就是他们几个月的伙食费,是他们的“救命钱”。违规领取别人的“救命钱”,岂能仅仅是退还而已,只有追究其法律责任,才能起到法律的震慑作用。

精准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根本。要扎实做好贫困人口识别,把真正的扶贫对象甄别出来,这既要政府经办人员认真履职、仔细识别,又要坚决打击“宝马贫困户”弄虚作假。只有在政府和民众之间都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才能彻底解决“宝马贫困户”的乱象,才能早日实现全面小康。(文/阡陌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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