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

2017-04-23 15:17:33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从近日召开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该区在广州建设国际创新枢纽主引擎、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作用,广州开发区在原有科技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出台了1+8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国际创新资源聚集区。

出台一个纲领性文件及八个配套政策

该区出台的纲领性文件为《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国际创新资源集聚区的决定》。该《决定》从完善创新创造和创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推动科技与产业、平台、金融、人才、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融合发展,提出了10个部分、34条政策,提出了到2020年要实现的主要目标——财政投入科技经费达到23亿元,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发明专利实现倍增,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0家,上市企业200家,高层次人才200人。

围绕《决定》,该区还从科技发展资金管理,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创客空间和孵化器等载体建设,大学生创业,瞪羚企业培育及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出台了8个配套政策。分别是《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区瞪羚企业认定扶持办法》、《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办法》、《区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参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办法》、《区进一步加快各类孵化器发展实施意见》、《区创客空间认定和扶持办法》、《区大学生科技企业扶持办法》。

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规律,制定针对性措施

广州开发区此次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涵盖了科技中小微企业和龙头企业,针对不同的阶段,从科技项目、研发经费补助、高企培育、投融资、创业载体等方面给予针对性政策支持。对于初创的小微型企业,如大学生创业每月给予2500元的租金补贴,3-10万元的创业资助。鼓励创客空间、孵化器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对接纳5家以上大学生科技企业的孵化器给予1.5万元补贴。对入驻创客空间的创客团队给予80%生活住房租金补贴,每月不超过3000元,期限为1年。鼓励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对于成长期企业,则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瞪羚计划。对高企培育入库企业给予三年的60万元的培育补贴,20万元的高企申报补贴,高企认定后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委托第三方开展瞪羚企业(即高成长性企业)的筛选,对区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银行贷款贴息50万元,10%投资额补贴50-200万元等支持。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对上市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贴,新三板挂牌的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此外,广州开发区还鼓励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对于重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金支持。成立国家级研发机构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资助。

围绕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吸引创新资源聚集

广州开发区也着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吸进高端创新要素,从创业载体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投融资机构聚集等方面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一方面,实施大孵化器战略,构建从苗圃(创客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完整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对社会资本参与新建、改造提升创客空间,或引进国际创客实验室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对孵化器管理运营机构每年5-50万元运营经费补贴;鼓励孵化器建设公共技术平台,给予最高150万元补贴;支持孵化器提供中介、投资服务,培育高企和上市企业,提供中介和投资服务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配套补贴,培育上市企业1家给予孵化器50万元的奖励,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5万元,获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25-100万元的奖励。

同时,鼓励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支持企业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资助发明专利排名靠前的企业,推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此外,加大投融资机构吸引力度,支持金融与科技、产业融合。鼓励金融机构投资科技企业,投资的区外企业入开发区发展的,给予该被投资企业最高100万元-300万元奖励;所投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给予该股权投资类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因投资失败产生投资亏损的,给予投资亏损额30%的补偿,单项最高200万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按年担保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对获得广州市互联网金融企业业务补贴的区内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市补贴额度的50%给予配套奖励。

改革科技发展资金管理机制,

提升科技投入效率

为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目标的创新体系,提高财政科技投入效益,节省项目管理成本,广州开发区此次修订的《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将全面实施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制度。一方面,实行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加大研发投入,每年根据企业上报统计局的研发费用或国税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费用给予1%-5%的补助,不设最高限。2015年,该区共补助企业研发费用2.95亿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72.24亿;2016年预计补贴3.6亿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约100亿元。

同时,实行科技项目配套后补助。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的,分别给予100%、70%、50%的资金配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项目验收后,一次性给予补助,经费由企业统筹使用,减少项目日常管理环节,减轻企业负担和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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