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藤县天平镇回龙村一条1000多名村民和300多名师生每天必经之路,群众筹资3万多、财政奖补15万多,尚未验收就出现路面断裂、起沙等严重质量问题。县纪委深入调查,发现多名村干部涉及问题工程,同时还涉及其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月25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案情发展真是像极了目前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中“大风厂11.6事件”一条线索挖出一窝“硕鼠”的剧情。只不过,不同之处在于“大风厂事件”牵扯出的是一批厅局级、甚至副国级的“大老虎”;而“豆腐渣公路”牵扯出的是一群一线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相信很多人观影《人民的名义》时都会思考一个问题:“大风厂事件”离我们有多远呢?像这种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群体腐败案在我们实际生活中有没有,有多少呢?正当笔者也这么思考的时候,回龙村干部集体涉案的“豆腐渣公路”就浮出了水面。由此,答案不得而知。
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员干部绝不可挑战人民群众反腐的热情。“大风厂事件”的“大”固然可怕,而“豆腐渣公路”折射出的“微腐败”更加可恶。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笔头上,要注重源头治理,落到行动上,治到贪腐干部心坎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决不能手软。特别要下狠心,顶格处理基层干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现象,尽早消除党群干群关系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篇:网评-推动“两学一做”精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