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连坐”并非无理取闹

2017-04-27 15:46:51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扬州市纪委通报查处一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扬州市环保局一所长执行公务时顶风违纪被撤职,该局局长金春林连带问责。(中国新闻网4月26日)

下属犯错误,领导连带问责,并非新鲜事。新疆且末县干部作风懒散“一把手”被纪委约谈;广东省教育技术中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中心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琼中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虚报冒领农业购置补贴局长被诫勉谈话等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来,领导干部被连带问责已成常态。

任何制度在推行落实的过程中,总少不了质疑的声音。把连带问责说成“连坐“,颇有愤愤不满的意味。”连坐“是商鞅为了发展经济,整治社会风气,实施的过于严苛的法律,践踏人格、矫枉过正,甚至牵连无辜之人。

而领导干部并非“无辜之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说明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条例》第六条规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追究党组织的全面责任和主要领导的主要责任。事实上领导干部是”有责之人“。

从传统社会关系来谈,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也必须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家是小的国,国是千万家。“ 无论是一个地方,还是一个单位,都可看做一个”家“,而领导便扮演着一家之主的角色。对家庭成员严格管理,时常提醒切勿偏离正道,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劝导,引导整个家风正面积极向上,是一家之主的责任,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将家庭责任划分套入体制内,便能够理解领导干部连带问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无论是从社会伦理还是从党内规定,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领导干部都必须担负不可规避的责任,这种责任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与生俱来的,是在其位必须承担的。笔者希望,领导干部能够摒弃“好人主义”,拿出“家长”作风,时刻监督、时刻提醒,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作者:刘妍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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