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铁路职工进站,达康书记说:“应该走大路,不应该走小路”。

2017-04-28 14:41:50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男子偶然捡到了一本他人遗失的铁路职工工作证,便滋生出更换证件照片乘车的念头,没想到一进站就被铁路民警当场识破。目前,铁路警方依法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4月27日,中国江西网)

众所周知,“诚实守信,凭票乘车”是每一位旅客都应该自觉遵守的规定,更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素质涵养。然而,为了一时的“小利”,有些乘客便“动起了歪脑筋”,意图乘坐“霸王车”,其中不乏一些无票乘车,买短途票蹭坐长途车,甚至伪造学生证、残疾人证乘车的情况,真可谓是耍尽了“聪明”,费尽了“心机”。

为什么当下火车逃票等行为屡禁不止呢?这是因为失信的成本太低,铁路部门对于逃票者多以批评教育为主,逃票者即使补票也只是收取少量手续费,正是因为失信的成本太低,所以许多人抱着侥幸的心理,造成逃票的现象屡禁不止。

此次,该男子为省车票钱,使用伪造路职工工作证企图乘车的行为,被铁路警方查获,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可谓是付出了巨大代价,这无疑是给那些逃票者敲响了警钟。

正如达康书记说的:“应该走大路,不应该走小路。小路危险啊,前面有陷阱有荆棘,一不小心可能招致灭顶之灾。”

谁都知道大路好走,小路不好走,但凡选择走小路的人,前面总有一种利益在诱惑着他。他很清楚风险的存在,只是这诱惑压倒了对风险的恐惧。就拿逃票这件“小事”来说,逃票者在行动之前,其实都已经在利益与风险之间做了评估,并得出了自认为正确的结论。

逃票客对风险的认知是存在明显偏差的。首先铁路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把好各个关口外,加大对逃票者的处罚力度,随着《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不但在经济上给予逃票者处罚,还让逃票者支付道德成本,特别是征信信息成本,比如,“失信乘客在5年内不得享受铁路高消费服务,比如说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动车和D字头动车的一等座。”对于这一小部分人来说,正面的宣传教育可没什么效果,严厉的、明确的警告或许更能起到作用。

相比之下,逃票组织者因为获利较大,小的风险已经不足以让他们改变自己的评估。更不要说,目前他们可能还没有感知到有什么风险。如果,组织逃票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就会收敛许多。

任何时候,都一定会有人在利益驱使下走小路。提高风险,是让他们走回大路的重要手段。

打击逃票行为,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笔者认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虽然逃票并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事,但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为,俗话说,“贪小便宜吃大亏”,切莫因眼前小利,而触犯法律法规,丢了自己的社会诚信,那样的话,就真的是有点得不偿失了。(文/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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