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考”最终目的不在“考”

2017-05-12 16:14:16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四川省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始于2005年,每年举行2次,一次考试成效有效期3年。根据有关规定,在此项考试中“未取得合格证书者,不得提拔使用”。(5月12日《四川在线》)

当前,随着改革发展进程逐渐加快,基层迎来机遇越来越多,但挑战也日趋加大。具体到县处级干部,不仅要求要HOLD得住局面,震得住“台子”,同时对干部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等要求也越来越高,干部“能文能武”“十指弹琴”方是正解。

领导干部上任之前,通过设计一场“真刀真枪”的考试,重点检验干部对政治、经济、法律,以及党规党纪等知识的掌握程度。而且,“赶考”规则不搞“人人过关”“皆大欢喜”,让干部“赶考”有压力,“赛场”见实力,“比拼”非儿戏。“辣味十足”的“赶考”,真不是“走走过场”“开卷有益”那么简单。

客观地说,“考”,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一种手段。“紧”,让干部紧张起来,重视起来,行动起来,按照新形势新任务下的新要求尽快“充电”,提升思想境界,强化理论武装,达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效果才是根本。

郡县治,则天下安。笔者认为,针对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这样的“赶考”应该多一些。“赶考”的领导干部不要把“过关”仅仅当作“小目标”,而要真正把理论学习,时刻学习,终身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这才是“赶考”的终极意义所在。

 

作者:袁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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