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中央环保督察已覆盖23省份,阶段性的督察成果也于近日公布。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5月11日公布,正在7省市进行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7个督察组已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任务,正式进入下沉督察阶段。7省市边督边改,已问责1278人。(5月16日 经济参考报)
此次中央环保督查是我国环保有史以来历时最长、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由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此外,告别以往“作秀”“走过场”“走马观花”“不愠不火”式检查,此次环保督查逗真碰硬、深揪问题、严厉问责,对地方政企产生极大震慑作用。早在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上就提出环境承载能力已达或接近上限,环境和资源问题已然上升到国家层面,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再次作出长篇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今年更是多次召开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如今环境保护处于负重前行、补齐短板的关键期,需要我们痛下决心、加大力度、全力攻坚。
当前,企业偷排漏排废弃物、小燃煤锅炉依存、重污染天气增多、一些河流水库水质明显恶化、土壤污染范围逐步扩大、违规违建情况时有发生……等等问题强烈反应着一个信号——环境保护刻不容缓,环保督察和整改力度亟需加强。虽然通过种种方法和措施,环境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局部情况依旧紧张,此次环保督察告别以往浅尝辄止、流于形式的督察方式,但离群众要求和最终实现目的始终存在差距,怎样使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落实,笔者有一下几点建议:
一是形成督察长效机制。强力有效环保督查是解决环保重污染问题的关键,常态化长效化督察机制是环保问题不反弹不松懈不倒退的有力保障。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深化督察内容和形式,抽调专人专领域负责督察项目,使督察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轨道,使环保督察形成威慑、保有长效。
二是强化环保责任意识。培育公民环保意识,增强主人翁使命感,保护环境是每个社会公民应尽义务,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有力表现;企业应深化环保责任担当,自觉转变发展思路,主动摒弃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能,优化产业晋档升级,减少污染环境动作;政府应提升监管和执法水平,积极倡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参与环保的主动性,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将中央、省市委环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杜绝“藏污纳垢”。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完善激励办法。较为低廉的违法成本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温床,他们照样无视法规,我行我素,强劲问责和适当激励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问责力度,一经发现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形成终身责任联带制。同时,形成激励机制,完善激励办法,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形成保护环境高压态势。(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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