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消息,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乌兰察布原市长陶淑菊严重违纪被“双开”。对陶的“双开”通报,有一大亮点,就是指出其允许、纵容其丈夫在她管辖的地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活动并谋取私利,非法占有其工作单位的财物归个人使用。
陶淑菊作为党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丢失,大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只不过这次“贪内助”成了丈夫,变成了“封夫荫子”。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早已对此提出过严厉批评,却依然有干部“不收手”、“不听劝”。而为什么会出现诸如此类领导干部身边人腐败的案例?归根结底,均是“特权意识”作祟。什么是“特权意识”?“特权意识”说到底是一种封建腐朽的政治文化,以为当官就会有特殊待遇,就能让身边人在资源配置中捞到好处、攫取各种私利,所谓“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利用身边人开展腐败行为也就成了腐败分子理所当然的任性和应得的“政治待遇”,把群众重托、组织信任置于不顾,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当做“私有财产”,任意支配,胡作非为。陶淑菊作为领导干部,不仅没有约束好身边人,管制好身边事,反而在老公经商问题上“打招呼”、推波助澜、牵线搭桥、谋取不当利益,而这就是原原本本的“特权意识”,除了“特权意识”之外,也与制度约束不够息息相关。
故而,破除领导干部“特权意识”便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如何解决问题,关键就是要在政治文化上正本清源,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让领导干部不以领导自居,不以权力自居,不以特权自居,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破除领导干部“特权意识”,还在于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约束机制。近年来一系列“党规”的出台,让党内监督制度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域不断扩宽,要求不断升级,却依然存在一些“盲区”,类似于领导干部身边人经商等问题,此前一直处于制度监管的灰色地带,使部分借助身边人腐败的干部脱离了掌控和监管。而党务之急便是,要依据上海、北京等地区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工作试点经验,尽快出台科学的《工作办法》,让领导干部身边人经商等问题置于阳光下,置于监督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方能让权力不变“特权”,方能让干部思想纯净,至公为民。
破除“特权意识”,非一日之功,而是与政治文化建设步伐息息相关的,更是需要长期的积淀,只要我们以共产党人价值观为核心,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就一定能破除一系列坏的意识,树立一系列好的意识,让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陈剑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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