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的“惊天奇谋”

2017-01-06 18:53:58 来源:科技头条 编辑:青草

 2015年7月,华为向高通的子公司-Snaptrack转让了115件美国专利(合并同族后为41项),今年4-6月,华为再向Snaptrack转让了上述美国专利的中国同族以及其他更多的中国专利,总数共计308件(合并同族后为127项),上述中国专利涉及较多标准必要专利(以下简称为SEP),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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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7日,笔者在微博和个人微信公共号上发表了分析上述转让行为的原创文章—《高通与华为的“合谋”》(以下简称为《合谋》)。近日,在某微信公共号上发表了名为《Anther win-win story:聊聊华为转让专利给高通这件事》的文章(以下简称为《story》),该文对笔者的《合谋》文章进行了专门的评价和分析,在华为向高通转让专利事件的认识和理解上,两文的主要观点存在较大分歧。


 

        在《合谋》一文中,通过分析双方的市场地位和专利状况、交易的时间、标的、行为方式等情况,笔者认为高通有可能与华为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华为有可能是在“借刀杀人”,即通过高通向国内其他通信厂商收取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其有可能会对国内通信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中小厂商的切身利益产生深远的影响。


 

        《story》则认为华为向高通转让专利是普通的交易行为,双方通过交易达成了“win-win”-双赢的局面,并且对已与高通签订过专利授权协议的国内主要智能手机厂商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另外,《story》还指出《合谋》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华为其实在2015年7月就向Snaptrack转让了相关美国同族,并对有关转让情况进行了公告(《合谋》没考虑美国同族专利申请时间的因素);华为转让的中国专利数量远远超过美国同族的原因,是因为其中较多专利只是在中国进行了申请等。


 

        笔者根据《story》指出的问题,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和研究,相关中国专利的同族分布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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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实,《story》指出的上述问题确实存在,笔者在此对该文作者提出的批评指正表示感谢,但是笔者却不认同该文的主要观点和意见。笔者认为所谓的双赢“win-win”论过于肤浅,高通和华为都拥有雄厚的专利资产和专业的专利团队,所以专利交易达成双赢的局面是顺理成章和理所当然的。笔者更关注的是高通和华为的交易是否会造成“most lose”,由于高通和华为均为实力雄厚、举足轻重的跨国企业,双方交易的专利又大量涉及标准的必要专利(SEP),种种迹象表明高通和华为可能达成了深度合作的关系,两大巨头之间的建立的这种合作关系无疑会增强高通在国内的垄断地位和控制力,国内通信产业和中小厂商的处境可能会更加艰难和不利。同时在《story》指出上述问题的启发之下,笔者发现华为向高通专利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大的秘密。


专利交易的内幕


 

        华为向高通转让专利的交易行为存在以下诸多异常之处。


 

        首先是时间节点的快;国内企业显然要等到发改委对高通做出正式的反垄断处罚决定之后,才会与高通开始进行正式的专利许可协议谈判,并且华为应该是在与高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之后,才会去实施专利转让行为,即从2015年2月至同年7月,华为与高通不但达成了专利许可协议,而且还完成了较多专利的筛选、分析、评估、议价和手续办理、登记公告等一系列高难度工作,这是有悖常理的,因此华为与高通的真正谈判时间有可能早于2015年2月9日,考虑到华为在高通反垄断案中实际享有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双方的谈判内容很可能会与华为在反垄断调查中的意见和立场有关。


 

        其次是交易方式的怪;华为与高通之间没有采取交叉许可专利这种最常见的交易方式,而是采取了弱势方-华为向强势方-高通转让专利的反常行为;在芯片、4G和5G标准技术和有关标准必要专利等方面,华为与高通存在较直接的竞争关系,并且华为也没有向友商、同行或竞争对手转让专利(特别是SEP)的先例;目前华为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足,似乎不必靠变卖专利来冲抵专利许可费;华为转让的专利中包含较多涉及3GPP、LTE、UTMS等领域的SEP,而华为在这些技术领域的SEP整体专利实力弱于高通,因此华为向高通转让专利,其实是得不偿失和此消彼长的。


 

        最后是转让专利的乱;如上文表1和表2所述,华为转让的专利在质量上似乎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一方面,转让的专利中也包括较多涉及3GPP、LTE、UTMS等领域的SEP,此类专利的质量应该比较上乘,价值也较高;另一方面,转让的专利中包括164件只在中国申请的专利,这些专利的质量似乎差强人意,老谋深算、深喑专利运营之道的高通似乎不太可能充当“冤大头”,其中可能另有隐情。笔者认为华为转让专利给高通应该不是普通的专利转让行为,华为向高通转让高质量的SEP,有可能是在“借刀杀人”,即通过“高通税”来打压国内中小手机厂商;华为向高通转让部分质量较差的专利的目的有可能在于掩人耳目,因为华为与高通的专利许可协议也受到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以下简称为FRAND原则)的制约,华为向高通转让专利的数量越多,就越好证明和体现华为少向高通支付专利许可费并不违反FRAND原则,然而实际上华为减少支付许可费的最重要原因有可能来源于华为在高通反垄断案中做出的有利于高通的表态或立场。


 

        华为向高通转让专利的合谋可能与电影《让子弹飞》中黄四郎(周润发饰)与汤师爷(葛优饰)商议的敛财计划相似,该计划的内容是黄四郎出面邀请张麻子(姜文饰)带兵出城剿灭土匪“张麻子”(剧中姜文饰的张麻子是真土匪,胡军饰演黄四郎的手下为假张麻子),剿匪需要筹集军饷,则由黄四郎象征性地捐出第一笔钱,再逼迫城里的四大家族也各自拿出等份额的钱来,然后退还黄四郎捐出的钱,黄四郎、张麻子和汤师爷再去瓜分四大家族捐出的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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