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以案说法、以案释纪。大力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让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的纪律为尺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同样的道理,当党内干部犯错误时,不仅仅是他(她)自身出现问题,党组负责人教育不及时、监管不到位也是很重要的原因。管党治党,是党组负责人的职责所在,个人的思想建设固然重要,但党组负责人的监督教育更加重要。其自身应当担负起责任,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也要时刻对党内干部的行为作风保持高度警惕。
近年来,我国反腐治贪的力度不断加大,周永康、徐才厚、李春城、李东生、万庆良、陈川平等“大老虎”的落马,不断的冲击着各级官员的神经,对他们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思想教育,逐步增强他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时刻注意悬在头顶的警钟。
贪污腐败、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等现象是国家从古至今都存在的问题,也是处在发展中国家必须要面临和重视的问题。以小见大,以点见面,当一个小问题出现的时候我们就要反思自身,找出根源并彻底铲除。否则,当小问题变成大错误时已经为时过晚。
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国为实现“十三五”规划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目前已经取得不错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党组的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建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头羊”。做一个为人民谋福利、做实事、做好事的党员干部!(文/梁凯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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