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网友 行盗窃 自贡一男子获刑

2018-04-24 15:53:08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自贡男子李滨先后约会两名女网友,借此盗窃他人财物。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滨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7年11月23日下午,被告人李滨与网上认识的女网友林芝在富顺县富世镇某旅馆房间见面,其趁林芝不备,将林芝提包内的一根黄金项链盗走。经鉴定,被盗的黄金项链价格为5520元。2018年1月17日下午,被告人李滨陪同女网友李芳在富顺县富世镇商业广场某美甲店美容,其故技重施,趁李芳不备,将李芳外衣兜内的一根黄金手链盗走。经鉴定,被盗的黄金手链价格为2966元。上述所盗物品价值8486元,被告人李滨将其卖与富顺县富世镇黄桷树的某金店,获得赃款5214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滨被抓获归案,退赔了被害人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幅度内对其判处刑罚。被告人如实供述事实,且积极缴纳罚金保证金,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你是“何方妖孽”,只要你实施了犯罪的行为,终归逃不出检察机关的“五指山”。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市民,会网友有风险,见面需谨慎。(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莫顺艳

本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只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发现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联系本网 ,并提供稿件“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