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使用不是过家家,想收就收

2017-06-20 15:03:51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湖南省益阳市纪委近日通报两起不作为、乱作为腐败典型案例,其中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谢辉竟然擅自将已经下放的登记批准权收归为“私权”,令人错愕。(来源:中国新闻网)

笔者认为,登记批准权想收归就收,岂不将权力当成过家家?工商登记批准权下放,原本是为了简化办事流程,方便办事群众,这位副局长将公权收归私有,将个人签字权放大化,让群众办事再次变得繁琐,是为群众办事设置障碍,如此行为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宗旨。很多领导干部之所以叫领导干部,是因为手中有权力,手握权力就得拷问自已,你手中的权力是姓“私”还是姓“公”?答案很清楚,很多人都会说姓“公”,这是公权力,但也有作风不正的人认为,既然是我手里的权,那就姓“私”,在那位谢副局长眼里,他手里的这个权可能就是姓“谢”了,他想去签字就去,不想去就让材料堆起。从党的作风建设来看,把公权变私权,那不是极端个人主义是什么呢?而把公权变私权,后果是什么?以权谋私,公权私用,本来是公共权力,结果变成以私人目的来使用,本来应该是以公权谋公利,公共权利只能谋公利,结果到他手里叫以公权谋私利,这就改变了权力的性质。轻者叫官僚主义,作风不正,重者会转变成贪污受贿腐败,将受到必然惩罚。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党员干部不仅要字字句句牢记于心,更要在行动上去践行。唯有心中有戒律,行为有约束,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依法执政,才能真正做到为群众办事、为群众谋利。

 

   作者:李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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