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小学正流行着一种名为“牙签弩”的小玩具,个头只有巴掌大,可以将牙签作为“箭”发射。有家长称,虽然牙签看上去不起眼,可一旦射出去不仅可刺穿气球、纸盒等,甚至可刺破石膏板。不少家长们都捏了一把冷汗,呼吁立刻禁售“牙签弩”。(6月19日《北京晨报》)
是不是家长大惊小怪呢?北京晨报记者从实验视频中看到,“牙签弩”就连3米开外的牛奶纸箱、树干、猪肉块甚至石膏板也能轻松插入,射程竟然可以超过20米。这种东西到了孩子手里的后果,商家不会不明白。但是北京晨报记者上网搜索“牙签弩”一词发现,它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上千款不同样式、颜色的玩具弩出现在眼前。大多以“儿童玩具”、“模型”、“男孩最爱”等字样吸引消费者。生产厂家更是遍布全国各地。
事实上《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明确规定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但是,显然像“牙签弩”这种小玩意儿市场有很多,一般都是小作坊为之,不可能有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但这不能就反向推出“没有规定就是没有违反规定”,听任危险的“牙签弩”横行。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差、自我控制力不足,对成年人可能是无害的产品、环境,但对未成年人却可能是重大风险。牙签弩虽小作为玩具,但要看到,其使用群体是没有多少理性的孩子,而且家长老师难以控制,潜在危险很大。
真正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企业、商家就要放下身段、面对现实,提高商品的安全水平,防范经营平台被利用来伤害未成年人。这不是苛刻的要求。“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看护未成年人、哺育社会的下一代,为他们的成长提供一个更安全的环境,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牙签弩虽然不是管制器具,但已经具有了管制器具的危害性,为了孩子们的安全,法部门、教育部门也应及时做出反应。小小一把“牙签弩”,是未成年人保护的试金石,各方面应各负其责。
文/刘阳
上一篇:猛药去疴根除末端上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