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泉水头村村干部合伙骗取征地补偿款,湖北省洪湖市特殊教育学校截留套取学生低保和生活补助资金,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金坑村村委会原主任刘桂琴霸占集体土地……日前,中央纪委公开通报9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中央纪律监察部网站 6月20日)
套取截留、造假骗取、欺瞒霸占等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惠农、土地征收、“三资”管理、扶贫等领域侵吞挪用、强占掠夺、吃拿卡要等现象还屡见不鲜,阻碍了中央大政方针的落实,也阻碍了发家致富的进程,是寄生在党和政府身上的苍蝇,不仅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必须及时有效地清除。
清除“苍蝇”,先要找到滋生“苍蝇”的“土壤”。基层党组织涣散和基层党员党性意识弱化是滋生“苍蝇”的“温床”。正所谓“山高皇帝远”,基层特别是偏远乡村,离上级监管部门空间距离大,往往成为监管的薄弱环节。缺乏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便成了虚设,权利被发出监管的笼子,相应的腐败脱节也就应运而生,互相包庇、团体合作、欺上瞒下、以权谋私,底线越来越低,胆子越来越大,最后造成上级政策很好,但是群众并未因此受惠,严重破坏了民生的健康发展。因此,推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清除“苍蝇”,需要重点压实基层党委的主体责任。乡镇党委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利用“三会一课”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学习教育,提升基层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增强基层党员的党性意识,防患于未然,避免基层党员思想陷入误区。与各下级党组织明确责任,签订责任书,将责任下沉到每个基层领导的肩上,层层压实,管理教育好各自所负责的单位部门和所属党员,若所监管的党员干部出了问题,必须追究对应基层党组织的责任,形成责任网,把全部党员干部囊括于中,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清除“苍蝇”,还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执纪问责部门,是党组织的免疫“器官”,以灵敏的、快速的、精准的行事作风及时清除依靠党和政府的屏障违规违纪谋取利益的腐败分子。介于赋予的权利和工作性质划分,上级纪委必须落实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通过信访、巡视、暗访等方式发现问题,调查研究、如实处理。派驻在基层党组织的纪检部门要发挥好同级监督的作用,坚守自身操守,不被同流合污,纪检人员要以更高的党性要求要求自己,做好党内监督员的角色。同时,上级纪检部门要时刻监控驻扎在各单位的纪检人的思想行为,避免“灯下黑”等情况出现,损害纪委在党内的权威。
“苍蝇”之所以恶心,不仅是因为侵占群众利益,破坏社会风气,还因为他们拿着党和政府作为自己的“保护伞”,肆意妄为地将集体和群众利益私收入自己的口袋中,以此满足自己无穷无尽的贪欲。因此,必须要联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力量,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将“两个责任”压实到基层党组织中去,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中去,做好全国范围的民生工程。
作者:刘妍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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