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5月份查处的5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在54起案例中,过半被通报对象集中在以村支书、农技站长、司法所长为代表的“小五长”身上。(中国新闻网 7月10日)
“小五长”虽然职位级别小,但是处于党内和政府网络系统中重要的交织点。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市级的惠民政策要想实实在在的落实到普通百姓身上,少不了以“小五长”为大多数的基层干部的沟通与落实,所以“小五长”们就构成了政府和群众之间交流的纽带,并代表政府实施相关政策和发放相关补贴,这样的多渠道的资助流向便滋生了侵占谎报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造成这一现象的首要原因就是权力监管出了漏洞。“小五长”作为单位的“一把手”,决定着各项惠民政策的名额申报分配和资金发放,决定着百姓是否能够享受到国家福利的最后一步,所以在基层,“小五长”就是政府权威的象征,在群众中有着深远的影响,一旦他们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大部分群众也是敢怒不敢言。其次,基层政府并不公开透明,各项明文条例大多数也并未公开,相应的动态信息也查无可寻,要想发挥群众监督这一“利剑”可谓是难上加难,微权力丝毫没有被监督的笼子圈住。
同时,同级监督和上级监督在基层落实不够。有些单位的“一把手”兼任纪委书记,自己监督自己,恐怕唯有圣人才能胜任。还有些单位,虽然“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分设两人,但是纪委书记介于“一把手”的压力,对履行监督职责放不开,不敢实事求是的监督,或者直接同流合污,造成基层窝案串案的频繁发生。再者,上级监督在基层也形同虚设,“山高皇帝远”,越是离城市中心越远的乡镇,越是一人独大,一手遮天。碍于空间距离和信息交流不畅等外界因素,上级纪委要想时刻掌握基层干部的动态也实属不易,也有一些情况,上级部门为了让基层按时按质的完全工作任务,某种程度上的放任了基层的胡作非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某些基层干部越发不能收手,权利彻底失了控。
当然,若只谈监督,也并非完整。基层的决定权力过大过于集中,也是造成“小五长”变为“小腐长”的又一因素。对于基层的集体利益,比如扶贫项目招标,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村两委选出候选企业,第三方再审核,纪委再鉴定,这样多方决定,分散基层“一把手”的决定权就会有效的制止集体利益流入私人钱包的腐败。至于扶贫资金分配,基层政府必须公开政策要求,时刻更新动态,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这一阳光“防腐剂”功效;上级部门直接与群众进行资金发放,将各种补贴直接打入相关群众银行卡中,不需要“小五长”充当中介作用,切断贪腐源头就会遏制持续贪腐。
微权力,说“微”却并不“微”,它直接影响到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代表着政府在群众的正面形象。如果基层贪腐之风不被刹住,那么政府的形象就会黯淡无光,政府与百姓之间的信任也就不复存在。所以,对微权力的划分和监管必须合理和有效,不然“小腐长”只会越来越多,对党和百姓造成的伤害只会越来越大。
作者:刘妍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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