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全省农业农村改革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在成都召开。会议强调,要统筹抓好适度规模经营和家庭经营,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7月13日《四川日报》)
四川省除成都平原以外,山地丘陵较多、且土地碎片化,要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相对平原地区来说难度较大。如何推动适度规模经营落地,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应抓好以下两个环节的工作。
多种合作模式让土地连片经营。2016年中央在1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农民专合作社在与农户合作过程中,应采取“土地入股、技术入股、土地流转”等多种合作模式来满足农民的最大意愿,让更多的农户成为合作社成员,让分散的土地,集中成片经营,为抓好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土地之所以能连片经营,其主要原因是不触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不涉及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重大转变,在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找到了实现充分结合的专业合作社多种经营模式。
土地托管让生产规模化。2016年中央在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农民合作社以土地入股、技术入股的合作模式为切入点,为社员提供土地托管服务。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托管服务方式:一是全托管,又称“保姆式”托管,主要是为农户提供生产经营全环节服务。二是半托管,又称“菜单式”托管,主要是为农户提供耕、种、管、收等生产经营中某个或某些环节的服务。无论是全托管还是半托管,农民合作社对田间进行统一管理,采取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用药、统一施肥、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的“六统一”模式,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带动新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总之,农民专合作社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发展理念,用多种合作模式让最大范围的农民进入合作社,实现土地连片经营,加之土地托管服务规模化,将带动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
作者: 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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