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辱”员工,实则是在为自己的无能“遮羞”

2017-09-13 11:06:31 来源:时代聚焦 编辑:

 9月10日,宝鸡一网友在微博发文称,位于宝鸡市居然之家世纪荟萃店内的懒家婆家装公司对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集中胸前举牌拍照,并勒令其他员工在朋友圈中转发照片。据称,这些未达到销售业绩的员工还要接受体罚,男的做两百个俯卧撑,女的做两百个深蹲。(9月12日 《华商报》)

类似于游街示众,胸前举牌“混吃混喝奖”并被拍照,美名其曰“激励员工”,实则是打着幌子变着法来“羞辱”员工,虽然没有肉体上的伤害,但与罚跪爬行、喝厕所水、互扇耳光如出一辙,都是对员工人格上的极大侮辱,突破了道德底线甚至法律底线。

不可否认,每个公司都可能会有个别员工做事散漫拖沓、偷懒耍滑,成了公司业绩的拖油瓶,施以小惩无可厚非,但要通过侮辱员工的方式提升业绩却是法律以及道德不允许的。对于有能力的人也许是动力,但对能力欠佳的一些人很容易留下心理阴影,不仅对追求业绩毫无益处可言,而且会增加员工对企业的仇恨感,对于企业老板来说,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在“作死”。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也是明令禁止通过体罚、侮辱或高额罚款来惩罚员工,员工有权要求停止该行为并消除影响。但事实上,员工在社会中属于弱势群体,况且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你不干有的是人干,为了保住饭碗,员工更是敢怒不敢言,这也是纵容企业老板毫无底线、为所欲为的原因之一。

羞辱员工,实际上也正是管理层为自己的无能和龌龊寻找的遮羞布,是私营老板争‘利’的一种手段,体现了自私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这样的做法和传销组织无异,这种“无所不用其极”的惩罚方式很不人道。企业要发展赚效益,良好的企业氛围是关键,而以人为本又是重中之重,让员工如亲人般被对待,使其感受到来自企业的尊重、信任与爱戴,员工对企业才能产生归属感,才能有为企业贡献的不竭动力。

作为员工,在工作中要有积极进取的拼搏意识,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以及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当然如果面对恶意的侮辱,也要有一定的维权意识,要有“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勇气,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相关劳动监管部门也应该及时站出来维护员工的利益,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用人的社会环境。(孙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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