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至少8个省份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包括广州在内的许多地市也已出台实施细则,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这些落地意见和实施细则与国家精神一脉相承,再次说明周末2.5天休假并不是“一刀切”式普惠制度。正确认识这一休假模式,需要把握好三个关键词:鼓励、夏季、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也就是说,这不是一项强制性政策,而且规定时间段只有夏季,针对的是有条件的,而不是全部地方和单位。这应该是周末2.5天休假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的最大不同。这项鼓励性政策惠及的群体和人数,注定是在一定范围内的。
对于周末2.5天休假,地方和单位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在评价是否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上。在实行过程中,要防止出现两类现象:一是本来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却以“影响”为名拒绝职工正当休假;二是肯定会影响到,却以“没影响”为由给职工全员放假。前者多出现在一些低端中小企业,它们高度看重经营利润,常常追求职工最大价值化,这类企业的职工有的甚至连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的权利都得不到保证,遑论鼓励性的周末2.5天休假了。后者多出现在一些窗口服务行业,它们主要是一些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往往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职工利益,而职工休假对单位自身运行也影响不大,但可能对其服务对象造成直接影响。这是两类对比鲜明的极端现象,尽管都是少数,却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且无形中会放大公众的休假权利鸿沟,因此需要警惕。
作者:东子
上一篇:普法工作需向基层用力
下一篇:医疗扶贫需精准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