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不跟你谈“五险一金”的老板,都是在耍流氓》的文章迅速火热网络,引发社会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响。
事情起源于近日一档综艺节目。在节目中,考研名师张雪峰在揭露职场“潜规则”时说,求职面试时千万别问五险一金和有没有加班费,他非常讨厌问五险一金的求职者,这是一群“进入职场的目标是未来以拿退休金去生活的人”,这样的人没追求。(腾讯评论.今日话题)
张雪峰此语一出立即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巨大争议。大家争议的焦点在于求职者该不该在求职时了解自己的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保障?难道真的就像张雪峰所说的那样:求职者问自己的基本福利保障就是没理想、没追求的表现?
从张雪峰此语中,我不能不联想到近年来许多“雷人”的“雷语”。这些所谓“雷人们”为了提高社会的知誉度,真可谓是挖空心思、无所不及。真的达到了“语不惊人誓不休”之境地!诸如房地产大佬任志强,前些年就在不同场合发表了不少的惊人言论,时常引得媒体和民众大跌眼镜。像“买卖有理、炒房无罪,禁止炒房就是违宪”、“中国人太有钱了,房子太便宜了”、“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等超级雷人言论就实实在在让他在国人面前大火了几把;另还有很多影视圈中的即将或已经过气的明星,为了唤回在公众大脑中的记忆,也是不是制造点绯闻之类的东西,让公众知道还有他的存在。
这些都不过是博得一时之笑,一种哗众取宠的谋生手段与技巧而已。
对于张雪峰此人,至少在读到这篇报道之前,本人是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此人存在的,或许你可以理解为鄙人孤陋寡闻也就罢了,但张雪峰老师的如此雷人之语,鄙人是真的不敢苟同。但我知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7版)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双方就应当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受到法律保护,而且《劳动法》中第三章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明文规定合同的订立要“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包括劳动薪酬等等。
我想,在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求职者在求职时问问自己的基本福利保障这是最基本的社会常识,何罪之有?
最后,我建议今后无论是作为职场求职的社会指导培训机构也好抑或是我们聘请的指导学生社会就业技巧培训的大师也罢,在指导求职者社会就业时除了传授相应的求职方式方法和技巧之外,还应当有责任传授给求职者一些基本的求职时应当知晓的法律法规知识与维权意识。这绝不是义务,但却是一种责任!
作者: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