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影响力成“身边人”资源

2017-12-18 10:42:31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最近,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侦办了一起领导“身边人”利用影响力受贿的案件。 嫌疑人何永平曾是时任宜春市委某常委的司机,他利用该领导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共计99万余元。(中国纪检监察报12月17日)

说到影响力,笔者稍加赘述。它分为权力性影响力,非权力性影响力。权力性影响力对人的影响带有强迫性、不可抗拒性,它是通过外推力的方式发挥其作用。无疑,本案中的一起领导“身边人”利用影响力受贿的案件,显然是权力性影响力所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的行为,在法律上被定义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当然,作为任何普通一员都知道,但凡是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权限大小,只要手握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便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一影响力说白了,来自于权力的本身。嫌疑人何永平曾是时任宜春市委某常委的司机,他利用该领导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共计99万余元,也就不足为奇。大树底下好乘凉,如果没有一位“硬实”顶头上司,就算心有余,恐怕也会力不足。这也恰恰说明,一名司机的能耐,归根结底是凭借为领导干部服务的特殊身份“狐假虎威”,分享部分权力资源而已。

按理说,领导的专职司机是负责领导上下班的交通问题,是一种没有任何公权力的职业。但看似无权无势,缘何又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开动敛财机器,成为一把手下面的“二号领导”?或许个中缘由来自方方面面,但如果没有领导干部的纵容,没有领导干部为其所求“排忧解难”,又何来一切贪腐的“水到渠成”。可见,影响力是无形的,看不见也摸不着,之所以会滋生腐败行为,与党员干部的权力地位不无关系,更与领导干部平时的一言一行,在党纪国法面前谨言慎行不无关系。源头无污染,流过的区域便会减少污染。

严是爱,宽是害。在党纪国法面前,从来没有局外人。影响力成“身边人”资源,虽暴露出领导司机权力寻租下的官场怪异生态。但它带给我们的是更多思考,要防止司机利用“影响力”受贿,须得我们每一位领导洁身自好,严于律己,身边人自然不敢乱伸手;须得将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领导干部才会将司机的行为关进“笼子”;须得加强各级监督的力度,让领导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压缩司机“狐假虎威”利用领导影响力进行权力寻租的空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牛栏关不住猫,牛栏也关不住虎。”相信,只要领导干部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开攀附关系的口子,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实实在在做人做事,不开违反纪律的口子。只要监督对公权力的运行能及时、有效、精准。那么,利用影响力受贿自然有所收敛。(文/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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