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权力充分地置于监督之下

2017-12-29 11:37:30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12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举行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会前,翠屏区委书记曾从钦和翠屏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范建平,共同将“宜宾市翠屏区监察委员会”牌匾挂上办公楼大门,标志着四川省首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2017年12月28日新浪网)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事实证明,所有的腐败分子无一不是通过权力寻租来实现个人利益的,所有的腐败现象都离不开权力和私欲的土壤。只要理想信念缺失、监督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党员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就容易跑偏,权力就会成为脱僵的野马而任性而为,就会出现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从而危害社会、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有效地监督公权力,必须将公权力运行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必须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确保权力的不被滥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通过整合职能,集中把所有反腐败的力量和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新的反腐败体制,通过丰富监察手段,完善监察程序,不断提升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效能。

有效地监督好公权力,还需要从机制和体制等多方面努力加以完善,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行政程序,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最大限度地限制公权力的自由裁量权,从而减少个人因素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干预。

有效地监督好公权力,必须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强化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职能,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健全权力规范运行的法规制度,完善巡视巡察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国计民生大事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部门要作为监督重点,严防死守。对发现的以权谋私案件要从快从严惩处,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氛围。

对权力制约前进一小步,社会发展将会前进一大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是推进依法治国、将公权力充分地置于监督之下的重要手段。每名党员干部都应该常怀敬畏之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地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不搞特权、不谋取私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杨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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