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担当  维护群众利益

2018-01-12 15:16:02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在正风肃纪常态化建设中,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国家扶贫惠民政策“红利”。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这是从严治党的根本路径之一。

  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奋发有为。面对新形势新使命新要求,各级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县乡是主战场,必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只有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的重要内容,放在心里,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着力当好人民利益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维护者,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虽然我们有足够多的法律来约束和制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也有“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还有“监督的再监督、执法的再执法、检查的再检查”职责要求,但是如果落实不力就等于一纸空文。严肃问责才能筑牢思想防线,强化纪律意识,做到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只有加强典型问题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始终保持纪律审查的高压态势,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实际成效,切实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水平。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笔者认为,只有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四个坚持”,才能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坚持领导重视,扛实压实责任;坚持认真排查,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坚持强化监督,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零容忍,做到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才能彻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才能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文/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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