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2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提升消费品和服务质量,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2018年1月15日 人民网)
生活离不开消费,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一不小心,你就可能掉入消费陷阱,不仅使钱包受伤,身心也受到了拖累。这时,选择正确的纠纷解决渠道就尤为重要。如何保障纠纷解决渠道的畅通?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畅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确保民意诉求处置的及时性。一是设置操作流程。制定《消费纠纷处理流程》,划分职责范围、规范受理程序、明确处理要求、落实督办考核。二是出台应急方案。制定应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应急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方案。三是强化日常督查。通过日常监察、模拟消费纠纷等方式,督查各项制度落实,并将结果作为效能考核的组成内容,使消费纠纷处理及时性得到保障。
二、规范消费纠纷投诉举报程序,提高投诉举报处理的满意度。一是合理适用法律。规范来信投诉举报处理流程,紧扣时间节点、办理程序、事实调查,保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二是合法履行职责。促进承办单位充分履职,督促承办单位抓满意率,一方面做好投诉举报人的解释说明工作,争取投诉举报人理解;另一方面加大违法行为的教育与惩处力度,实现消费者诉求及举报事项查实处理。
三、发挥社会维权体系作用,及时化解消费引发的社会矛盾。一是整合站所力量。结合体制改革,在各乡镇建立了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有乡镇消费维权工作站通过站所力量整合,提升了消费矛盾纠纷解决能力。二是建立维权站点。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及绿色通道企业建设,提高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三是进村入区宣传。开展“消费维权进乡村(社区)宣传服务活动”,着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在农村的影响力,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消费维权知识、水平。
只有不断强化行业合规经营和加大监管力度,做好制度建设、投诉处理、侵权查处和保险消费者教育等工作,才能畅通维权投诉渠道,保护消费者权益。
作者: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