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岂能用来填补“私债”漏洞

2018-01-22 16:30:37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违规经商、替友担保造成资金链断裂,为还巨债,一乡镇干部竟利用担任会计之便打起了公款的主意。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22日披露,该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中国新闻网1月22日)

所谓公款,是指全民所有(国有)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款。它不是一己之物,不能私自挪用,但凡要使用,都应公平公正公开。尤其对经常接触公款的公职人员而言,决不能在这上面打马虎眼。不管是公款吃喝、私用公报,还是私债公偿等等,必会债有所偿,必然害人害己。乡镇干部刘某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就是典型案例。

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本来,在任职期间私自经营公司已是违规,然而,一己私欲、“发财之梦”的膨胀,让刘某忘却了回头之路在何方,一步错步步错,最终倒在巨大的债务的压迫之下,致使他走向挪用公款的“深渊”。用公有之物来填补“私债”漏洞,这不仅有负组织的信任、群众的期盼,更有愧于自己的政治信仰和良知。

须知公权力孰能为,孰不能为。像刘某私自挪用公款偿还巨额债务的行为,不仅体现出他们忘了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也是缺乏审核监督的洞眼。公家并非无情、没有回头路。若如干部提前认识到自身错误早点回头,如若公款使用审核监督过程严密严格,那么,欠下巨债、挪用公款这之后的一切一切将不复存在。因此,挪用公款填补“私债”漏洞,这种拿公款偿还一己私欲的行为,得治!

其一,从落实好“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上加强审核监督过程的严密性、严格性,谁签字,谁负责,并加强审计,实施倒查追责,切实堵住挪用公款的漏洞。

其二,从思想上入手,增强干部党性,坚定自身信念。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一名好的干部首先要坚定信念讲党性,深刻领会、严格坚持党性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树牢“四个意识”,用心维护、紧跟追随、坚决捍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如磐石、矢志不渝。通过增强党性,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就不会有不该有的邪念,伸出不该伸的手。

其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挺纪在前,动辄则咎。针对挪用公款的问题,整改势在必行,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失为整改落实的好办法。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党组织一把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起来,不仅做到“独善其身”,还要做到“兼济天下”,把党员管好教育好。同时,监管部门的及时监管、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提高违法成本等,也让“公款”问题不再反复,起到事半功倍、警示威慑的效果。(文/刘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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