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纪,关紧私欲的“阀门”

2018-01-29 11:05:25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很震撼!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吉林省磐石市委书记张静辉在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展览后感慨,要真正以案为镜,在管好自己的同时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18年1月26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各级纪检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思维与方法,以案释纪,通过鲜活的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纪律红线,规范自身言行,维护政府公信,坚定不移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基层延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收获新成效、取得新进展。

以案释纪,具有说服力。在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是时代所赋予的历史必然选择,这不是一句口号,它彰显出党中央管党、治党、兴党的决心。要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推动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就必须采用以案释纪这类教育方式,通过树立鲜活的反面典型,教育警示我们的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反组织纪律和“八项规定”的危害,用事实警醒干部、教育干部,促使党员干部在灵魂上留上党纪党规的烙印。

以案释纪,需要民主讨论。大家在学习鲜活案例之后,要勇于开展讨论,围绕事件性质结合工作实际,深刻剖析自己的问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切做到使教育入耳入心,收获警示实效。

以案释纪,重在警示告诫、教化人心。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在学习身边案例的同时,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要在学习党纪党规的过程中树牢“四个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把住日常小事和生活细节的底线,严于律己。“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警钟长鸣,不触碰党纪国法的红线;敬畏职业,不因私废公,不损人利己;敬畏人民,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祉,为社会谋发展。我们要在学习与敬畏的前提下,逐步建立起自查反省、严于律己的精神构架,不断检视自己的行为,努力丰盈自我的精神境界,从而达到由内而外的自我约束,充分发挥以案释纪教化人心的作用。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征途上,我们既要有维护党员形象的高度自觉,也要时刻紧绷党性修养的这根弦;既要在转变作风的过程中讲政治、守规矩,也要在以案释纪的道路上警示自己,砥砺前行。(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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