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季以来,湖南部分市州多次出现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在考核的重重压力下,某些工作人员试图通过干扰监测环境来美化数据,笔者认为该事件反映出了一些值得我们引以为戒的问题。
个别领导政绩观扭曲。干扰监测环境非个人行为,虽然从表面上看,这是个别人员的投机取巧行为,但是如果没有上级领导授意,城管局的2名驾驶员有必要、有胆量去采样口喷雾?首先驾驶员一般属于工勤人员,空气质量数据考核结果对他们个人利益的影响不大,其次采样口20米范围内是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的,驾驶员无视规定,胆敢擅自在采样口周围喷雾干扰,难道后面没有人撑腰?原因之一,还是因为个别领导政绩观扭曲,不但不通过真抓实干来解决问题,反而想“走捷径”。
相关部门没有积极作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需要及时报送国家城市站周边环境的异常情况,建立本区域预防人为干扰监测过程的工作机制。该事件的发现者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而非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至少说明相关部门对周边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以及预防人为干扰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重污染天气是去年冬季开始出现的,但是《邵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是2018年1月16日才印发的,也反映出当地有关部门在应对大气污染这个问题上还不够及时,所以才会出现有人冒险去人为干扰监测运行。
考核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确保数据真实性。干扰监测不仅对于改善空气质量数据治标不治本,而且还会干扰上级部门对空气质量的判断,影响决策部署,最终受影响的却是人民群众。其实,在现实情况中,受到人为干扰的又何止是空气质量,仍存在着一些上报人为了应付考核检查凭空捏造数据,导致上报数据与实际不符的现象。显然,上级部门拿着虚假的数据来研究,是不能作出最正确的决策的,更重要的是,在贯彻落实这些不够正确的决策的过程中不仅会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还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与目标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有关部门除了在收集整理数据时要多渠道验证数据的真实性之外,还要在制定考核办法时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毕竟,各地有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不然,为了完成考核,造假的现象会屡禁不止。 (作者:邹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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