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适应中小学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新要求,建立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方法、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严禁简单用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
用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到目前为止是中小学教育管理者最主要的评价方法。
用成绩说话是各行各业对人才通用要求,就更不要说一年至少两考的中小学了,有现成的学生考试成绩摆在那里,如此简单的评价参照物为何不用呢?拿分数说事,最简单。
用学生分数一刀切,对大家一视同仁,也很“公平”,不管有什么主客观原因,一个知耻正常的中小学老师面对排位靠后甚至倒数第一升学率和考试成绩,往往无话可说。
严禁简单使用如此易行貌似公平的评价方法而求其它,是要考验中小学管理者和中小学教师评价者的智慧。
《意见》给出三个评价重点,其中评价一线实践经历是个轻松事儿,只要查一下档案,在方案里给出教龄工龄加分,加大一线工作经历的权重即可。这是一个评价者乐意使用、中小学教师乐意接受的标准。这条标准重点评价一个教师在教育一线的积累性贡献,有利于鼓励中小学教师安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教无定法,要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的确不是个轻松事儿。这是个定性评价,不同的研究专家和不同的管理评价者可能给出不同的评价角度和标准。
举例来说,针对教学方法,有管理理论给出了以下六个评价角度:一,丰富性。老师讲课内容的丰富与否,时间的安排
合理不合理。二,情趣性。老师授课的过程是不是特别有情趣,会不会更吸引学生的听讲等。三,方法性。老师在授课过程中利用了哪些授课的方式,这些授课方式的利弊分析。四,针对性。看老师教学方法有没有针对性,例如,知识点的针对,学生掌握过程的针对。五,互动性。互动是比较重要的,教学好与坏,都要看老师授课方式中与同学的互动,如果活跃,证明学生喜欢这种方式,如果死气沉沉,学生掌握起来就相对难一些。六,效率性。这个教学方法的最终结果,是要看学生的掌握程度,所以一定要抽出一定的时间来观察效率性。
这些非量化的评价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极容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跟评价者的主观认识和自身学术水平有极大关系,而且容易造成不明显的倾斜和偏袒,因此评价结果往往难以服众。评价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是《意见》给出的三个重点中最难操作的,也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
工作业绩是指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比如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就是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和工作任务的情况。这么说来要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还是要参考学生考试成绩的,当然《意见》只是禁止简单使用学生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
评价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可从工作效率、工作任务、工作效益三方面去衡量。工作效率可以统计各项工作完成时效,工作任务只要有记载和比较即可,工作效益目前使用的硬性指标是看奖状和荣誉证书依级别加不同的分数,也还是可行。(作者陈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