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防办原副主任吴文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2019-04-04)
吴文俊,男,满族,66岁,黑龙江桦南人,参加工作45年,入党43年,哈尔滨师范学院体育系毕业,在职大专学历。1974.08—1981.09桦南县第三中学教师;县委宣传部干事;1981.09—1991.04佳木斯市原永红区委组织部干事;区委办公室秘书;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长安办事处书记兼主任;区委副书记;1991.04—1997.09佳木斯市郊区牧工商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09—2013.05佳木斯市郊区政府副区长兼佳木斯市郊区牧工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区政府副区长;驻哈办事处主任;人防办副主任;2013.05 退休。吴文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性质恶劣,且十八大以后,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应当依纪依规,给予党纪处分,依法受到法律制裁。
纪律和规矩不是纸老虎、稻草人,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斗争前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必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律戒尺量到底,严在当下,抓在日常,管好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八小时内外不放松。
领导干部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廉洁自律,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慎思慎独慎微,摆正自己的位置,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管住自己手、看好自家门,做到按规则正确行使权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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