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应该给予老人自由抉择的权利

2019-04-24 17:41:18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近日,苏州年近8旬的贾老伯以公证遗赠的形式,将家中唯一一套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贾老伯有一儿一女,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保姆则24小时细心照顾着他。据介绍,所涉房产市场价超过百万元。目前,老人子女尚不知情。(东方网,4月23日)

  伴随社会竞争压力与日俱增,年轻人在外打拼需要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一面是自己的小家庭,一面是已步入老年的父母,很多年轻人在忠于小家和孝顺双亲的平衡木上来回摇摆,不知所措。这不是一个家庭的个例,而是整个社会的难题。好在服务行业兴起,养老院、家政保姆等可以为忙于工作尤其是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提供更多的奋斗空间,同时可以让双亲享受到陪伴和照顾。尽管很多人认为,外人永远不能代替子女,但是,更多老年人不愿意拖累子女,宁可找保姆照顾自己也不想打扰子女的个人生活。在保姆的日夜陪伴和照顾下,感情越来越深,亲如一家,便产生赠与房产的想法,倒也不难理解。

  保姆作为受雇佣的一方,拿工资照顾老人,本是职责所在。老人心怀感激,可以在工资上给予奖励。但是,每个人表达感激的方式不同,老人在意识清醒、没有被胁迫的状态下,做出自己的选择,我们应该予以理解和支持。毕竟,子女不在身边陪伴,保姆日日夜夜的照顾确实对老人有很大的慰藉。子女没有及时陪伴和赡养,可以支持老人的想法,同时加强自我反思,腾出时间多陪陪老人。

  自古忠孝两难全。没有时间陪伴便给予更多选择的自由,没有尽到义务便不再争夺更多,给予父母更多的自由,让他们心情舒畅、安享晚年,这是为人子女应有的风范。

本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只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发现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联系本网 ,并提供稿件“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