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无犯罪证明拖50天”,板子不该只打在办事员身上

2019-06-05 14:19:48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跑居委会3趟,派出所3趟,街道办事处1趟,接打市长热线电话11通,最终拖了50天,石家庄市民苏晗(化名)才为在国外工作的儿子开出了一张无犯罪证明。(6月4日 中国青年报)

  办张“无犯罪证明”,看似简单,不过是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最多不超过一小时,就能搞定;然事实却并非如此,石家庄市的苏女士为在国外工作儿子开张此证明,先后跑派出所、居委会,打市长热线,历时五十天,在“市长热线的协调”下,才将此证办成。

  五十天在历史长河中,不过是微不足道的浪花,而在现代社会,五十天里,不仅会有许多新知识、新产品问世,更会创造出数以亿计的财富来;而这一家人却在五十天里,为一纸证明“焦头烂额”,不断奔走,还真“怪事”也。

  按正常思维,办这样的证明,不过是到派出所,出示身份证,打开户口薄,将其子名字输入“犯罪人员库”,如“查无此人”,即可敲打键盘、打印“证明”后,再盖上公章,一张“无犯罪”证明就大功告成了.

  要求“本人来”,要“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等,均出自派出所具体经办人之口。正是这些要求,才让看似“简单的证明”,一拖就是50天,因此,此事情的责任理当由具体办事员承担,是其作风不实,墨守成规所结出的“怪果”。

  随着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各地纷纷高兴改革、创新旗帜,推行“一次办、马上办”,承诺让群众“少跑路”;改革春风吹起,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有效地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有效地改善了党和政府之形象。

  无疑此类似事件,与作风建设要求格格不入,既空耗了群众时间与精力,又有损干部形象;将板子打在具体的办事人员身上,无可厚非,但冷静思之,或多或少有些不妥,总给人以甩锅的味道,让“办事员”背了黑锅。

  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要“本人前来”、要“居委会开证明”,此类要求并不是办事人员“信口雌黄”,而是制度规定;姑且不说其要求对错,至少在过于那个时代,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能有效防范“假证明”流出。

  作为办事员照章办事,并没有错,错就错在随着科学日新月异尤其是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以往需要多家共同完成的事,而今只需在派出所就能完成了,而相关的制度,却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故显得“不可思议”。

  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只跑一次”或许让群众在家中,就能将事情办好,客观条件已经具备,而我们的相关部门,却还身陷传统模式之中,按老章法再办今天的事,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故板子不可只打在“办事员”身上。

  个别权力部门,久拖不决,固然有个别干部作风不实之问题,但也与“制度建设”改革滞后,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要切实提高办事效率,除了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外,更重要的是从上到下,静下心来,立足现实,对以往往制度重新审视,该完善的要完善,该废止的要及时废除,先进的制度,才是提高“办事效率”之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迈步新时代,党更加注重“便民利民”,而要真正实现之,除让“作风建设不松劲”外,更需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唯有如此,才能将类似问题,斩草除根,还群众以高效办事之社会环境来。(尚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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