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行政拘留年龄”,有何不妥

2019-06-09 11:10:18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近日,公安部拟通过修改《治安处罚法》,将行政拘留年龄从16周岁降至14周岁。

  此消息经媒体曝光后,如石投平静之水面,激起了层层浪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此有网友拍手称快,称还需加大法律惩之力度;也有网友对此持反对意见,认为此规过于严苛,不利于违法青少年“悔过自新”等。

  随着社会发展,诸如校园欺凌等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不时呈现于媒体之中;这些恶行,不仅扰乱了校园正常教学秩序,而且还严重地损伤着相对弱势青少年的身心,影响其健康成长,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尽管对“校园欺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学校等不仅成立了相应机构,而且还开展相关教育活动,进行专项整治,但因法律的“无能为力”,这些“实施欺凌”者大多为未成年人,按现行法律,只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故收效甚微。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呈低龄化、成年人化、暴力化趋势,其手段之残忍,往往令人发指,如脱光衣服、用烟头烫,强迫吃大便等,就连成年人也“望尘莫及”;故社会纷纷呼吁,降低刑责,依法对其实施严惩,提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之成本。

  虽说“降低行政拘留年龄”,并不代表降低“刑责年龄”,法律就可对“未成年违法犯罪”采取强制手段了;本是法治精神体现,却遭到一些人强烈反对,其主要理由集中在此规“不利于矫正,不符合人道主义。”

  诚然,小小年纪就受到法律强制处置,的确让人“生怜”,还有可能因此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远走远越”,那么,是不是“苦口婆心”的教育,就能“幡然醒悟”、“悔过自新”?再说,被欺凌者或其它的人合法权益,就该受到肆意践踏?

  现代社会,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根本准则,不允许特殊公民的存在,每个人都合法权益,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只要触犯了法律的底线,伤及他人正当权益,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否则社会就会失去公正与和谐。

  经济发展,有效地提高整个社会的生活水平,同时也就加快了未成年人生理、心灵之发育速度;而今14周岁的孩子之心智,未必就不及过去16岁孩子,降低行政拘留年龄,恰体现了法律之与时俱进,更是依法治国的要求。

  同时,适当降低“行政拘留年龄”,让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亮剑”,还能让这些“熊孩子”,早日尝到法律滋味,倒逼其学会遵守法律,督促家长更加注重对孩子的管教,让其从小就树立法制观念。

  退一步讲,即使果真有损“违法犯罪未成年”矫正错误行为,但只要能有效地保护更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权衡利弊也是值得的;况且,如果处置得当,不是一拘了之,积极做好善后相关工作,未必对这些“个别未成年人”有害,反有利其“知难而退”,从此“走向正确人生之路。”

  “降低行政拘留年龄”,适应着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为的是保护更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的是更有效保护他人之正当权益,与依法治国精神一脉相承,有何不妥?!(尚凡)

本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只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发现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联系本网 ,并提供稿件“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