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规范停放警车被网友拍摄视频发到网上,为此浙江江山市交警部门用时回复,承认警员在警务工作期间使用警车不规范,已按规定批评教育,并表示欢迎市民对交警工作进行监督。(7月1日 澎湃新闻)
警车者,执行警务用车也,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正义与法律。在传统观念里,是否不存在“乱停”之类问题;即使面对“质疑”,随便找过理由,也能搪塞过去,还能让社会“心服口服”、无懈可击。
而浙江江门交警方,不仅及时回复了“投诉”,不护短、不蔗羞,还勇敢承认“错误”,对当事交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将执法置身于社会监督之下,无疑体现了社会进步,此事到此为止,看似理所当然。
依法治国,不仅要求每位公民都应当以法律为准绳,自觉遵守法律,更要求法律面前“无特殊公民”,任何人只有触犯了法律,都应当一视同仁的处罚,如此这般才能取信于民,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交警顾名思义代表国家执行交通法规,将警车“乱停乱放”,虽说为执行公务、事出有因,但折射出的还是其骨子里面透露出的“特权意识”;虽说能“承认错误”,已难能可贵了,但与法治精神还是有点差距。
警车“乱停”,与其它车车辆“乱放”,在本质上并无差别,同样影响交通,涉嫌违反交通法规;姑且不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至少也当受到“一样的处罚”,因此,让此事止于“批评教育”,总给人以“不舒服”感觉。
对“乱停”之当事交警仅“批评教育”,也许是出于保护交警工作积极性,维护整个交警的形象;但“有法不依”,让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良好的愿望最终必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可能导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现实中,规则意识之所以难以在人们心中“扎根”,原因固然是多种多样的,但其中重要成因则在于,社会特权者还未销声匿迹;正是这些个别的特权者,影响着人们的思维,让整个社会从心底对法律少了“敬畏”。
迈步新时代,党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在此背景下,作为执法者,不仅要代表国家和人民,公正执法,切实维护好国家和人民利益,更当自觉屏弃“特权观念”,将自己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下,带头遵守法律。
而要屏弃“特权意识”,作为执法者的管理部门,既需切实加强批评教育、筑牢自己守法的防线,有效消除特权意识,更当不但不该护短,而且还当依据相关法律,更当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让执法不留“死角”,让“自己人”也难逃法网,让法治阳光普照神州大地。
对“交警乱停警车”,交警部门第一时间“批评教育”,看似处置得当,实为欠妥,还望相关部门冷静反思,迈步更为重要的一步,切莫就此画上休止符。(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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