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阄式”暗访有待规范

2019-08-02 11:23:53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作者:段官敬

  日前,有记者跟随某纪委监委下到各村暗访,在暗访前该部门邀请记者从做好的阄中抓一个出来,随机下去访察调查。此种“抓阄式”暗访一经报道,立马获得不少党员干部和百姓群众的欢喜。

  暗访,不言而喻就是不打招呼、不提前踩点、不搞经典路线,说白了就是与“明着来”相反。可以说,“抓阄式”搞暗访很契合一个“暗”字,一来谁也不知道下一个被访的对象是“哪家”,二来挤压做准备的时间,以免出现迎访造假。从这点出发,“抓阄式”暗访有其值得称道之处,能真实发挥暗访调查倒逼干劲的作用,评估出被暗访对象工作的真实水平。

  然现实应该看到,抓阄本身是一个概率事件,难保不会出现“抓了又抓,访了又访”、“不抓不访,没抓没访”的极端现象,如此一来势必让被重复暗访的单位滋生“背后抛篮球,砸到谁是谁”的不正心理,甚至让个别“中奖率”高的下属部门抱着“老油条不怕滚油汤”的消极心态。

  此外,有暗访就有结果,有结果必有奖罚。一定程度上,“抓阄”样本缺乏代表性,一方面难以反映地方整体工作全貌,另一方面让逃过“抓阄”的个别部门置身暗访事外。那么时间一久,本是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的“抓阄”暗访,反而有失公允、引发不满。尽管“抓阄”能保证每个下级单位被抽中概率一样,但具体实践过程难以确保暗访“一碗水端平”,随之而来的赏罚就会缺乏整体综合评比。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归根结底,发挥“抓阄式”暗访公平公正原则,须立起明确的规矩和准绳。诸如,“阄谁来抓,怎么抓”、“阄谁来做,怎么做”等,再如,被抓过的“阄”还要不要重新放进去、还是排除在外,“多少次才抓一次阄”等。类似问题,都是“抓阄式”暗访必须作出的回答。

  何况,确保暗访公平公正要坚持突击性和日常性相结合,既不能放过个别“漏网之鱼”,也不能仅仅“盯一条鱼”。反过来看,“抓阄式”暗访既得公平公正、也得体现出全面客观的特征,从而以法规纪律的名义让“抓阄式”暗访成为督查检查的有效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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