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两年“男友” 竟是别人“女友”

2019-09-05 10:29:19 来源:互联网 编辑:风云

一名90后的李小姐,在杭州工作,2016年底结识了自称“叶某”的邵某。邵某以男性自居,且一直身着男装,外型也有些偏男性化。李小姐当成是男孩子,很是倾心。

2017年初,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在与“叶某”的日常相处中,李小姐也曾起疑,比如为何叶某胸部有隆起,“叶某”则解释是因为自己曾患胸部纤维瘤导致。而且两人从未发生过关系,“叶某”的理由是“曾得过性病,所以不能发生关系”。

多年来,“叶某”一直穿着男性内衣内裤,且两人换洗的衣物均由“叶某”清洗,尽管两人同睡一张床,但只要李小姐触碰了“叶某”,“叶某”就会非常抵触,平时连上厕所也锁着门。

虽然男朋友有些古怪,但李小姐觉得“他”对自己还是挺好的。李小姐说,“叶某”挺有钱,在杭州的一家投资公司工作,而且还经营了一家淘宝店。两人在杭州一年的房租,再加上平时吃饭等生活开支。

可李小姐万万没有想到,同居了两年多的“男朋友”竟是个女人。“叶某”其实姓邵,29岁,常山人。更让李小姐没想到的是,邵某还有另一个身份——龙泉人郭小伙的女朋友。

从2015年3月开始,邵某就以“刘某”的虚假身份,和郭小伙谈恋爱,并以开网店、家里急用钱等理由多次从郭小伙处骗取钱款共计13万人民币。甚至,邵某还利用郭小伙的身份信息,在各种网络借贷平台上贷款26万元用于挥霍。截至案发,上述贷款已全部还清,其中以郭小伙工资收入偿还的贷款共计6.4万余元。

让人唏嘘的是,这么多年“恋爱”,郭小伙和邵某只有过一次视频通话,在现实生活中从未见过面。直到郭小伙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多了很多贷款后,才发现受骗上当,于是报警。

近日,邵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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